• 2007年05月06日

    抱歉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以为你又开始玩起了捉迷藏,为什么她们都没有提到还是我没看见。非常抱歉,我从来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聪明的敏感的快人快语的人,我一直以为你自信又快乐,从来没有想到过会这样,我不再去找理由,我是永远无法理解一个自愿放弃这个世界的人的,并且克制自己不去探询,因为不可能,甚至会,无论如何,即使谈起,都会亵渎你的死亡。

     

    情绪落差太大,抱歉,我怪自己知道得太晚,我不能做什麼,我甚至不曾在你的日志好好留过几次言,你是最爱分享的人,让我羡慕钦佩又喜欢,有时我怕看你的BLOG,因为我觉得我看不懂。那一瞬间我快哭出来,你走得无声无息,最后的日志都写得这样自嘲,自嘲是精神的舒缓剂,但死亡让你终究解脱了。也许接下来我根本不应该哭,你在那里,应该是真正快乐的。

     

    悼密斯张三,我第一次看到你时,你还叫zia,有许多黄碧云和迈克的文章,眩目的背景,我在你的链接里叫“生之酸馊气”,因为那时我叫sourtimes,还时不时把死挂在嘴边,“生之酸馊气”出自《桃花红》还是《无爱纪》,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切,一语成谶。

     

    阁楼间烟花巷 http://zia.blogcn.com
    I Flunked, but http://zhang3.blog.edu.cn
    上演孟母三迁 http://misszhang3.yculblog.com

  • 确切的说是拖着看了关于三个大学(牛津、麻省、普林斯顿)的CCTV《世界著名大学》节目。后悔得很!

    这个节目完全是乡巴佬心态,世界著名大学是可以崇拜,但是不是这样。自己都没有尊严,走到别的学校去,什么都要唏嘘感叹一番,人家只当小小玩笑的事,放到这里也是可以证明其创造力竞争力的一个大事。对科技的崇拜完全到了无知又盲目的地步。有多少个人名可以冠上诺贝尔前缀或者总统后缀,是衡量一个学校实力的最高标准。满嘴溢美之词,对人家学校真正强大的原因的分析却基本上缺席。咳,出现的几个中国留学生,样子真叫人心凉。无一事物没有象征,而且是一对一绝对固定的、不容想象的、斩钉截铁的象征,当两个关键词的对应不言而喻,恶心便出现了。

  • 2007年03月26日

    昏闷

    为Eva Green看了007《皇家赌场》,没想到这电影这样noir这样硬汉,但是我看着还是很想睡觉,走神好多次。

    太喜欢the dreamers里那三个孩子了,但无法热爱这电影,因为所有的安排都如此典型,如此有意味又如此明显的让你领会这意味,稍嫌做作。

    最近从当当买了偶像的书、《从嬉皮到雅皮》,今天又买了《开放的作品》和《波多里诺》,我本以为后者是一本小书。看过来这是一个多么装B的书单啊,尤其当列单者想到最近都没怎么看书的时候。

  • 2007年03月26日

    被猪脚点名鸟

    1、2007年最想要做什么?
    炼成美女。
    2、你觉得一生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4、当你突然有一天被老天踢到古代或者未来,你第一件事情做什么?
    回到古代的话就立刻花很多银子买胭脂水粉然后藏起来带到现在,到未来的话就立刻坐时间机器回到现在。(cyberpunk作品里的未来多么可怕呀)
    5、在做这道题目时你的脑海中第一个想到的人或者想的最多的人是谁?
    当然是猪脚啦。
    6、最近的身体状况?
    无法在11点之前起床,吃完晚饭还要假寐一小时。
    7、第一次初吻是在几岁时?
    您是要问“第一次”还是要问初吻捏?
    8、讲你做过的最荒唐的一件事吧。
    爱上一个完全看不惯的人。
    9、最希望自己会什么特长?
    太多,希望自己会弹钢琴跳舞并且很快练成瑜伽达人并且会写毛笔字并且还会写才女文章。
    11、如果只能对你喜欢的人说一句话,你会说什么?
    别抽烟了!
    12、要是你和你的爱人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一年只能见一次,你会怎么办?
    和海狮谈恋爱,并且忘掉他。
    14、你会为了实现梦想放弃眼前的一切吗?为什么?
    不会。经历告诉我这样会伤害很多人。
    15、在意别人的想法就是虚伪吗?一定要敢说敢做才算真实的自我吗?
    这个问题好莫名其妙。
    16、什么时候会有失落感?
    常常。
    17、兔2的问题:最向往的ml地点是?
    一个温暖的大床就可以了。
    18、lu2的问题:觉得这游戏好玩么?
    还好。
    19、猪脚的问题:到底什么眼霜对付干纹最有效?
    大宝眼角皱纹蜜啦,百雀羚甘油啦,薇姿的深度锁水啦。

    鉴于我的交友状况我就不点名了哈,也不增加问题了。希望您看着觉得有趣。

    blogbus好慢啊,我发篇日志要等半个小时。

  • 2007年03月25日

    那些消失的

    熨斗糕在黑色小铁碗里,一块一块分明,刚倒下去是白色的浆,一小会儿之后用钩子把它翻过来,这是最有魔力的一刻,它底下那块儿外面已经成了金黄的壳,把这个壳翻过来盖住,想象里面的浆慢慢变成美味的固体的糕的样子。快熟的时候用小钩子在中间敲一个洞,倒一点红色的果味酱水,吃的时候小心翼翼,先在手里吹几口气,从边上一口咬下去,想象很快就要吃到酸酸甜甜香香的果酱,乐不可支,但是之前要一点点的吃完那些稍带酸味的白糕,最后故意让自己出其不意般地咬下有果酱的那一部分,这个时候的快乐无与伦比。我喜欢看人用夹子在灶上不断移动它们的样子,把熟的移到边上,生的移到中间,当铁碗拿起来时窜起一股炭味直冲鼻子,多翻动几次熨斗糕,将它们勾到塑料袋里,如果我认为翻动的次数已经够了而他仍然不厌其烦我就要着急,很想提醒他已经够好了,但是我从来没说过。

    三角糕总是酸酸的,吃两个太多,吃一个不够。它的外壳上的油不像熨斗糕那样多,所以稍糊,淡黄。它大概也是在模子里做成,把白色的浆倒进去,盖上盖子,会像烤蛋卷那样两面翻转吗?

    糯米团是什么呢?我想了很久,想不起它的样子,嘴里却一直滋生着它的味道。直到更晚的时候才想起来。在一块大纱布里用勺子铺上煮熟的糯米,然后洒上芝麻、白糖、一截油条,还有裹糍粑的那种灰黄色的粉粉,用纱布把它们裹起来用力挤压,压成锥形,然后,是放在塑料袋里拿着吃吗?一口下去还只是白味的糯米,多吃几口就有芝麻白糖油条和粉粉了,这也是最快乐的时刻,可是吃完抹抹嘴总是觉得很腻。

    糍粑块们在案板上切得方方正正摆得整整齐齐,油济济让人想象手感爽滑,但是案板总是黯黄色,上面有不少汗吧?糍粑块下了油锅上来的时候一块块就变得金黄,它最烫手,而糯米团最容易冷。如果肚子太饿一口咬下去舌头会烫个泡。糍粑块里的花椒总是藏得很隐蔽,所以我得小口小口地慢慢吃,把花椒整颗吐出来,当我发现白色的肉里面隐隐有黑色的小颗粒就用牙齿把它抠出来吐掉,舌头上还有一点点的麻味。因为吃它很麻烦,所以那时我不常买它,糯米团也不常买,因为它做的时间最长,我要赶着上学。

    重庆的麻圆不像成都的那样串成一串并美其名曰“糖油果子”,通常我买两个捧在手里吃,冬天它们通常都是冷的,那些和了糖油炸的面总是酸酸甜甜,外面芝麻非常香,但它冷又硬也许曾让我胃痛。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喜欢吃猪肉煎饼,猪肉臊子、葱花、胡椒粉夹杂在面层里,从外面看是一个催眠的螺旋,圆心那里通常最薄,有肉。我喜欢把它啃成大的半圆、半圆和小的半圆,而不是月牙,因为我觉得要对里面所有的肉和葱公平,左边的吃到了,右边的也要吃到,啃出一条直线,饼仍然有几何的美。啃成月牙的话油就容易敷到脸上而且会变冷。

    小时候我在白马凼马路边住,去石桥铺小学上学。冬天穿得暖暖的走到街上,风吹到脸上有很舒服的凉意。买三个熨斗糕或者两个糍粑块捧在手里要很快吃完才行。但是等待它们做好又有点漫长。那时在路边做这些早餐的大概是进城的农民,后来下岗工人也开始做了。我就买过厂里的邻居做的熨斗糕。昨天在网上看见有人抱怨说已经买不到熨斗糕,怀念那果酱,我想说大概三四年前我在两路口车站,那里有很多苍蝇店,买到过熨斗糕,好像是两块钱三个,很大,但是不好吃,不过已经足够怀旧了。

    我对猪肉煎饼的喜爱一直持续到真的觉得不能再吃为止。里面有很多胡椒。有年冬天我买了一个吃下一口,站在马路边等车突然鼻血就流出来,太冲了。重庆那些灰蒙蒙的凉爽的冬天早晨我有多少年没见过了?早上升起的太阳很完整又冷漠,跟整个灰扑扑的城市完全无关,到中午它就被云层完全遮住了。

    消失的还有沿街挨户叫卖的麻糖、凉面凉粉酸辣粉、弹棉花的、剃头的、烤蛋卷的、做爆米花和米筒的、敷盐蛋的、磨菜刀剪子的、卖青蛙的、卖红烧肥肠的……叮叮咚,是麻糖来了,咣咣咣,是剃头的来了,吆喝两声再敲两声,就是磨菜刀剪子的,很多并不吆喝,人们到一定季节就会伸长脖子等他们来,比如弹棉花和敷盐蛋的,他们一放下扁担就忙活个不停。六层楼不高,人们熟识又爱大声说话,楼下干些什么听得一清二楚,我们这些小孩最爱看他们做活,到六点了就回家吃饭看变形金刚一休哥和圣斗士星矢。

  • 我感兴趣的是一个音乐家会不会因为周遭无处不在的乐音和节奏而疯狂,如果他没有敏感到疯狂的话,他做出的音乐是不是为了使我们耳聋。

    凌晨一个奇妙的暗示,我想我不能把折叠衣架折成三片,我就真的不能,看来折衣架这件事也非常需要灵感,并且平和心态,像,甚至,他们所说的写作一样。

  • 2007年03月20日

    你靜靜聴

    阳光里我到东区去。东二门前很静,女孩们的衣服在风里轻轻飘。两个舍监,她们的样子从来没变,依然坐在门口大声垮气地聊天。女孩们已经换上春天的衣服,因为阳光产生幻觉,恍恍惚惚几次看见我那金色海藻头发白皙皮肤的许之行在慢慢走,她走得慢的原因,除了大概没什么事做,也许那双高跟鞋让她的脚疼痛不已,她慢慢走,眯细眼睛,几颗雀斑,红唇白齿,小屁股又圆又紧又拽。我的许之行从来没有和我说过话。我惊讶于她留给我的感情和幻觉,在此刻比任何男人留给我的更加强烈。
  • 2007年03月05日

    夏宇笔谈(更新完毕)

    夏宇《腹语术》中的笔谈,不知是否已有人发到网上过,我在这里节选一些key in,不喜欢问者的“自由发挥”,有些问题也不是特别有意思的就不录,有心情就录,随时更新,也免我不写BLOG的愧疚之苦。用繁体以保其原味。

    寫詩的過程:

    到目前為止,我擁有5張桌子在我的屋子裏,有書桌,有飯桌,有咖啡店倒閉時拍賣的長桌,有榻榻米上的矮桌,還有一張圍了方格子亞痲布的小桌。當意識到自己想寫什麼的時候,我找比較幹凈的那張桌子前面坐下來,坐一會兒,一會兒就把桌面弄亂了。我換第二張,先整理,又弄亂,不是故意的,眞的,我又站起來,換另外一張桌子。一個下午疲于奔命。最后我大部分的詩作總在一些最不正式最意外的地方寫岀來,或者趁自己不注意的時候在找下一張桌子的中途迅雷不及掩耳地寫岀來。這能不能解釋『過程』——(天哪,我這麼不能忍受所謂『進入正題』)——我總覺得我需要一雙溜冰鞋。眞的,從12歲開始寫壁報詩到現在,簡直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也許不外就是『從小數理化的成績就不太好』之類的吧,雖然我那麼崇拜物理數學和遺傳工程學,喜歡愛因斯坦的旧毛衣。

    對自己的作品有什么看法?

    首先我覺得它們並不好,但偶爾縱容自己溺愛它們。跟我屋子裏的桌子一樣,有時我被一種想要同時敍述許多事情的念頭所蠱惑不知如何是好,我所認得的世界是一種秘密的無限擴大深入的網狀或是螺旋狀系統的世界。我的作品是我和這個關繫的一個起點。不是終點,因為沒有終點。
    不喜歡和自己的詩的關繫太近,可以同時寫許多首詩因為想藉此首和『他首』保持距離,但也許真正想寫的是『他他首』。很難解釋。可以像陌生人一樣讀自己寫的詩。也不大讀,關心下一首,或下下一首。寫得很少因為在生活中有很大一部份是無詩的,發呆。貪玩,又懶。又心猿意馬,寫成詩已經慢了。(詩眞是亡羊補牢)沒有能力同別人談論自己的詩。(詩是那隻羊,還是那個牢?)想挖一個地窖,寫完就埋進去,對『發表』矛盾。怕生。

    別人對你的詩的理解總是不及你自己?

    這個問題並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有意義。如果我知道在某一首詩裡我想要完成而沒有完成的那一部份是什麼,在這個前提下,是的,別人的理解總是不及我自己。但我(自信)已經完成的那一部份,我總是很放心,不管它多麼隱祕,我並不介意別人理不理解,或是理解的方式有什麼不同。一樣的,對於這世界上所有我愛的作家,我總自信有自己最好的辦法去暸解他們,而他們並不知道,可能同意,可能不同意。那句聰明的、費解的話是怎麼說的:『我愛你,可是與你無關。』他日相見,也是不著邊際、心領神會的。
    詩之魅力正是它的歧義性,把詩寫好了的人這樣回答,把詩寫壞了的人,通常也是這樣的回答——『壞詩之歧義性』,譬如千夫所指的的壞詩,而作者自己卻大不以為然的時候。至於評論,我們好像不應該太對評論苛責,因為批評本身是帶有先天悲劇性的。批評的悲劇性格是:它們必須客觀,可是真正的『客觀』永遠不可能,因此它們盡量;有時候它們假裝,有時候它們甚至不假裝。我們只應該對自己的創作苛責。

    對應著怎樣的生活形式?

    超現實主義裡有一句話:『我除了想當一個完全沒有經驗的男人以外,什麼也不想。』忘了是誰說的,他說中一些很重要的東西。(遙遙與他相視一笑。)簡單的說,生活與創作之間是有一種『唇亡齒寒』的關繫,創作對生活的依附非常強大,但也絕不是一拍即合的。我並不一定認為我必須過過某種生活之後我可以寫某一類的創作,我也不覺得我過過某種生活,就必須用創作為那種生活服役。我只為自己而寫,我對我可以用詩表達自己這件事感到很喜歡,於是在這個前提下,我幾乎只要促成自己維持在一種最佳的靈感狀態之下即可,然後,生活與靈感交接處自然是電光石火。『日常生活的超現實性』,對,已經被某些人指認岀來了。瑣碎、普遍、相對的巨大和無止無盡。不是所有人都有機會像海明威一樣去打西班牙內戰的。飆車最盛的時候,我跑去看,在大度路,感覺『血脈賁張』,好想跟著一路飆下去飆他個一百八飆死為算。
    飆車的想頭過了,恢復為犬儒,騎腳踏車,空氣這麼髒,一路灰頭土臉,想的是『當眞每一個人都有他獨特的靈魂』,而且『就在忠孝東路、復興南路上』之類的問題。——大致上說來,我不太是個經驗主義者,『在生活上做著各種實驗』什麼的,有時候貪玩而已。

    如何定位『詩人角色』?

    詩人應該定位嗎?定了位以後他可以一邊讀柴可夫斯基傳一邊吃夏威夷幹果嗎,然後一邊放錄音帶聽白光嗎,然后帶狗岀去散步嗎?然後買一份報紙回來讀體育新聞和野外求生嗎?

    喜不喜歡別人特別強調你是一個『女詩人』?

    到目前為止『女詩人』這三個字還不夠有意思。當曹雪芹說:『只不過幾個異樣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或男性評論者說:『女詩人的情感通常婉約纖細……』這樣的預設實在沒什麼意思,而且在此種預設下,相對的雄偉或陽剛也是受限的,用蘇珊·宋妲的說法就是『法西斯的情慾化』。簡單的說,我並不介意我必須騎女用自行車或故意穿男襯衫,但身為女人,我髮現我們沒有自己專用的髒話,這是非常令人不滿的——當然並不只因為這樣,所以我寫詩。我的一個朋友已經答應我,她將致力於『女性髒話之探索』。很有意思,對不對?

    透過copy來創造original的問題。

    用copy來創造original最著名的例子應該是伊歐涅斯科的『禿頭女高音』吧。我發現他寫這個劇本的過程很有意思,他說在1948年他決定開始學習英文,在一本初級的英文讀本裏,卻找到暸整齣戏的語言和架構。英法對照的語言讀本裏用一種笛卡爾式的、全然無可反駁的、公理式的方法告訴讀者一些『令人驚異的眞理』:一個禮拜有七天,天花板在上,地板在下,鄉村比都市安靜,但是都市更繁榮有更多的店鋪等等事情。伊歐涅斯科說:『我沒有辦法分辨他們是眞的還是故意的,史密斯先生和太太,一對英國夫婦,史太太告訴史先生,他們有七個孩子,他們住在倫敦郊外,他們的名字叫做史密斯,他們有一個女僕叫做瑪莉……』『就在那個時刻我看到了光,我不想學英文了……我變得更有野心:我想要和我同時代的人溝通這個英法對照會話課本裏提醒我的基本眞理……我要做的就是寫岀戲。』於是整齣戲就像課文一樣的開始,完全機械、陳腔濫調,卻驚人的『原創』。
    在他寫完那齣戲的40年後我受到這篇叫做『語言的悲劇』的文章的鼓勵興致勃勃地報名學法文。《法文與生活》第一冊,馬可波尼和蘇菲,馬可的車子很快,很舒服,蘇菲中午從學校回來,候許太太的大衣不長也不短,划船對手臂有益等等,最好玩的是到了19課,馬可波尼去看戲,看的居然就是伊歐涅斯科的戲,馬可說:『演員演得眞好,觀衆很喜歡,我很喜歡。』全班15個人,每人唸一遍:『是伊歐涅斯科的戲,演員演得眞好,觀衆很喜歡,我很喜歡。』最後15個人又一齊大聲唸了一遍。整堂課我在竊笑,樂不可支。我突然懂了一些非常神祕的東西,關於人,關於語言、形式,關於生命。『就在那個時刻我看到了光。』……要把這整段課文以及整個課堂的情景copy成一齣戲想來也是無不可的,parody裏的parody,雙重,甚至三重的引號,永恆的cliche。伊歐涅斯科那篇文章叫做《語言的悲劇』,我感覺到的卻是『語言的喜劇』,是不是我們處身於某一個時代,某一個關繫或形式裏,只是為了表達對那個時代關繫和形式的反諷呢?這是悲劇還是喜劇呢?
    寫詩十幾年,忽然有人說它就是『後現代』,反正我們生活在這個年代,注定是post-everything的。我所能夠暸解的后現代最多就是引號的概念(copy就是一種引號)。這是一個大量引號的時代,我們隨時可能被裝在引號裏,頭上腳下各一個上引號和下引號,不著天,不著地,飄著、蕩著,被命定,被解釋,被象徴,被指涉、介中,被後設,亂箭穿心,聲嘶力竭。你指稱我不避諱cliche,大概是,意識到cliche這件事仍然不乏一種『圖窮匕現』的尖銳,而用cliche這件事則有一種『橘逾淮而為枳』的普普樂趣。的確是弔詭,好玩極了。對引號悲觀的同時,突然發現引號存在著數學的可能(試想引號不停地被引號下去),幾乎是無限的了。(哈哈哈!)

    关于《乘喷射机离去》:

    記得那是1983年,楊牧在臺大客座,開一門叫做『抒情傳統』講英詩,我跑去旁聽。我記得下了課他問我:『你的詩裏總想要表現一些好玩的事,你會不會寫悲傷的詩呢?』我馬上下決心要寫一首悲傷的詩,這就是『乘噴射機離去』開始的主意,起先很短很悲傷,只有四十幾行,寫完後,一直謄,愈謄愈長,謄第六遍的時候,變成一百三十多行,就是現在這個樣子,又變成一首好玩的詩了。唉,我到底會不會寫悲傷的詩呢?又,我專注的能力為什么這麼差呢?但它可能是到目前為止,我自己比較喜歡的一首詩。不管,我堅持認為它是一首悲傷的詩。希望有一天可以被唱岀來,用簡單的樂器,吉他、木琴、手風琴之類的。我非常喜歡手風琴。

  • 2007年02月07日

    变态天气

    持续多天的如春暖冬之后,昨夜打雷闪电,突然下起了大雨。惊蛰还没到呢。而且重庆就算在惊蛰也不常打雷。昨夜的天气类似夏季暴雨。而去年夏天,没有雨。

    10年后,我们就会过上白天开空调穿背心打遮阳伞,夜间盖十斤棉被开电热毯的日子了。

    记忆中的冬天,童年时期的正常的冬天,是湿冷,阴霾,下连绵小雨,我曾经最讨厌冬天了。现在艳阳高照的冬天却让人心生恐惧。天气随意变化,以后,一年四季春夏秋冬还会有区别吗?

  • http://www.douban.com/lpic/s1989807.jpg听这张专辑的MP3很累,效果又不好,心一直挂在嗓子眼。升哥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喘,断气。妈有意见,听到了“TMD不要命地……”,就问我他唱的是这个吗?我说哎呀。如果放一首她完全听不懂的碎片,她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有些歌词还是有点滥情,比如《去年在北海道》,受不了。《一碗面》让人不合时宜地想起张楚。最开始我喜欢《本命年》,很混呢。也喜欢《布考斯基协奏曲》,老布和陈升,两个臭气相投,前者更beat更混。两首歌的词都很老布。我又想起小时候我希望自己是男孩,这样布考斯基夜里来找我鬼混,我就可以让灵魂被一支军队驾走,诸如此类。

    但是“想起初相见,似地转天旋,当意念改变,如过眼云烟”,就又很痛,一点也不滥情。

    以前看过升哥上康熙来了宣传《风中的费洛蒙》。费洛蒙是一种外激素,动物,包括猪,在发情期也是用这个东西来吸引对方。所以我觉得风中的费洛蒙这名字还是有点“作雅”了。没办法,它不就是一种外激素嘛,猪也有啊,用在香水里,好动物啊。她、他的假晦涩困难场面我又不喜欢。升哥好好笑,他是鲨鱼的保育大使,去那个达尔文去过的小岛保育鲨鱼,却很恨那里那只快绝种的乌龟,因为政府要花一百万美元来给这只快死的老朽找老婆生孩子,升哥说看它那无能的样子简直想把它掐死。康熙二人听到这个差点笑昏倒。但是他在《桃色蛋白质》里对刘若英的样子,真的有点叫人讨厌呢。

    升哥的字歪歪扭扭好像画画。我有点想订张CD。

    其他:我去烫了个卷发。没什么感觉,没有后悔痛心也不兴奋得意。本来我的头发就乱蓬蓬的,现在还是乱蓬蓬,不过稍微有型一点点。满头小弹簧,还有一层直发打底。猜得出来吗?我只希望它并不显得太难看。这不是前年去年流行的超级女声那种。直发隐在卷发下面只露出一点端,好像,我看不清楚,我要继续装嫩的话并不受阻碍。最大的收获就是我每天早上起来不用梳头了,根本就不要梳头。以前我也不爱梳头,不出门就不梳头,但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罪恶感,现在,哈哈,抓抓就可以了,那个理发师,很好,只是一直说,抓抓就可以了。我就一直乖乖陪笑着。妈妈也说,抓抓就可以了。